17岁女孩窝藏杀人逃窜男友 多地躲藏半个月后被抓

26.03.2015  10:52

  17岁女孩小李是陕西人,初中毕业后跟老乡到烟台打工。在烟台某网吧认识了小赵,两人很快发展为恋人关系。

  2012年5月一天下午,小赵在芝罘区某停车场看到了与其有矛盾的同事郑某,两人言语不和,小赵再次与郑某争吵起来。争吵中,失去理智的小赵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将郑某的身体多处捅伤,致郑某于案发当晚经抢救无效死亡。

  侦查机关通过案件线索确定了小赵是犯罪嫌疑人,并于案发当日傍晚找到了小李,告诉她小赵犯了法,如果有小赵的消息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作案后,小赵丢掉作案工具,打算找女朋友小李一起出去躲躲。次日,小赵来找小李并告诉她事情经过,怂恿小李帮他一起逃跑。小李认为,俩人是男女朋友,小赵这个时候找她帮忙是因为信任她,不能辜负小赵。于是,她决定与小赵一起逃跑。二人先后到栖霞、乳山等处躲在小旅馆中躲避警方的追逃,直至半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逃跑期间,二人的所有花销都由小李提供。庭审中,小李才知道小赵找她一起逃跑是因为知道小李刚发了工资,手里有钱,只是利用她的痴心,而与感情无关。最终,小李因窝藏罪被法院判处缓刑。

  芝罘检察在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同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检察官寄语:

  与“爱人”浪迹天涯,为“爱人”锒铛入狱,小李帮助自己杀了人的男友逃跑,自己认为是为爱情献身,殊不知对方只是当她为自己逃跑的资金来源。小李虽然没有被判处实体刑罚,但因此有了犯罪前科,这在她的人生道路将会是无法抹去的不良记录。

  爱情是美好的,但是美好的爱情需要具备爱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仅是你喜欢对方,而是能够通过努力为对方提供一个更好的未来,使双方因为这段爱情共同成长和进步。青少年,尤其是在求学阶段的青少年,应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自我提高中,储存自己爱人的能力,而不应让自己盲目地投入一段感情,更不能因此而触犯法律。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让你违反法律,更不会让你伤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