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鲁中强戒所多形式开展“‘小事’不小”主题警示教育

14.12.2017  12:07

    今年以来,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认真开展“‘小事’不小”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举措,做到“六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相结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围绕戒毒执法、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后勤保障等廉政风险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从权力行使和制度机制等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将之与《“小事”不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汇编》(下称《汇编》)中的典型问题案例对照,有针对性地制定职权目录和工作流程图,密织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笼子”。

  二是与党课教育相结合。借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将“‘小事’不小”主题警示教育列入党课必讲内容,支部书记根据自己的学习体会给党员警察上专题警示教育党课,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所在支部存在的问题及苗头现象、改进措施等,讲明白开展“‘小事’不小”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点问题、查原因、提要求,提醒党员警察防微杜渐,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与廉政约谈相结合。抓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形态落实,制定《廉政约谈办法》,通过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等形式,结合被约谈对象岗位工作特点,用《汇编》中的典型案例进行点穴式教育,以案释纪、以案明纪、以案宣纪,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被约谈对象真正将“‘小事’不小”的警示听在耳中、印在心里。

  四是与集中警示教育相结合。与周村区纪委合作,更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内容,引入本地区、本系统的新案例,突出相关案件出现的初始环节、细微征兆的内容,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敲响廉洁自律警钟。组织党员警察分批接受教育,从“违法违纪是从‘小事’开始”入手,宣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让党员警察充分认识到“小事”违纪问题不小,危害极大,强化警示和震慑效果。

  五是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修订制定《警容风纪管理暂行规定》《微信使用“二十不准”》《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严格管理要求。

  六是与作风建设问题整治相结合。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活动的要求,围绕“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违反工作纪律、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从“‘小事’不小”的角度提高认识,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内外监督,从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新闻媒体聘请执法监督员,各支部聘廉政监督员,督促党员警察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省戒毒监测治疗所扎实开展“‘小事’不小”主题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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