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多措并举 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31.10.2017  15:55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助推法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重视,精心部署。结合全区实际,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人力物力支持,由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了以区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法律顾问进村活动方案,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形成推动工作合力,及时调整和充实顾问队伍,实现顾问制度的全覆盖,全区555个村居(社区)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

      职能结合,服务多样。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将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法律顾问定期在村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法治教育,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通过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学法用法相辅相成,达到普法和法律服务的双丰收。

      加强保障,督促落实。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法律顾问座牌,印发各村社的法律服务联系卡并发放至各村民手中,确保法律进村(社区)工作有经费保障。制定和完善了顾问工作的考核制度,实行定期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看服务台帐资料、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