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地税局多项举措加强房屋租赁业税收管理

20.10.2014  19:13

  一是争取政府支持,强化政府推动。深入落实《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主动搞好汇报,争取政府支持,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房屋租赁税收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工作,并在地税部门成立全市房屋租赁办公室,负责专项管理和税收清理,营造了政府重视和推动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严格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在加强日常征管的基础上,以发票管理为抓手,定期逐区域、逐街道开展专项清理清查,对利用租赁场所从事经营的业户,及时查验是否使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代开发票专用),对无发票的,及时督促到地税补开发票并缴纳税款,有效加强了税收源头控管。
  三是规范计税依据,强化堵漏增收。联合物价部门综合不同区域、不同路段、不同用途的房屋租赁市场需求、房源等情况,科学核定并明确各区域、路段、用途的房屋租赁基准价格。纳税人申报低于基准价格的,税务机关以基准价格为计税依据,申报高于基准价格的,以实际申报金额为计税依据,有效解决了个别纳税人利用“阴阳合同”虚假申报或租金申报偏低等问题。
  四是推行户籍制度,强化精细控管。对房屋租赁业户实行“户籍式”管理,逐区域、逐户、逐项目分别建立税源档案,按照“以房找人、按房排查”开展拉网式排查,有效提高了日常管理、清理的针对性、实效性。目前,共建立健全了10612户房屋租赁税源档案。
  五是研发管理系统,强化信息管税。在“户籍式”管理基础上,组织研发“房屋租赁税收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信息数据库,并利用该系统及时开展针对性的统计、查询、比对、分析和处理工作,大大提升了日常工作效率和信息管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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