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评论:消除“自行车歧视”

09.09.2014  17:57

  □ 孙秀岭

  十字路口,烈日下等候信号灯,骑车者大都有这种“被暴晒”的体会。节日期间,笔者在淄博市张店区看到,很多非机动车路口设有大型遮阳棚,市民在此等候,免受日晒雨淋,还可在遮阳棚的语音视频中,了解路况和交通常识。
  一个个“会说话”的遮阳棚,从细微处给骑车者以细腻关怀,应当为此“点赞”。
  我国素有“自行车王国”之称,但在近些年,自行车“待遇”却在走下坡路。有的城市以提高道路效率为名,不断拓宽机动车道,压缩自行车道;有人说“汽车体现工业文明,自行车流是落后象征”,为限制自行车发展,论证“自行车比汽车更污染环境”;有的公共场所,汽车自由出入,自行车却禁入;汽车占领自行车道,不少人搬着自行车慢行,成了都市一怪。
  “自行车歧视”要不得,这是由基本国情决定的。自行车是绝大多数人的短途代步工具,这一状况在我国很长时间内不会改变。同时,骑自行车出行,除了环保、节能、经济、方便等优势外,还有很好的健身效用。可以说,消除“自行车歧视”,保证骑车者权益,让自行车更畅通,既是现实选择,也是大势所趋。
  消除“自行车歧视”,改善环境最为关键。一个个“路口遮阳棚”,体现了管理者对骑车者的关心和厚爱,是从细节改善自行车环境的好创意。如果各地都能有这种“遮阳棚意识”,从各方面给予骑车者以更多细腻关怀,自行车专用道将会越来越多,轿车占路现象将越来越少,骑车者将更加顺畅和舒心,自行车一定会让城市更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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