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罗庄国土分局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

30.10.2014  16:13
    实现土地节约集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近年来,罗庄国土分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号召,贯彻落实各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化制度创建、制度建设,营造了全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断增强、用地秩序不断向好。

    一是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科学确定各类建设用地总量,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实行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及空间(布局)控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实行永久保护。

    二是严格落实、逐渐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标准控制制度。逐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标准,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土地利用强度低、投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用地。与区发改、环保等部门加强配合,完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标准,明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实现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优化配置。

    三是不断完善、创新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政策制度。 实行园区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政策,完善园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与升级扩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实行城市改造中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的鼓励政策,有效实施“退二进三”,在符合法律和市场配置原则下,制定规划、计划、用地取得、地价等支持政策,鼓励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陈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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