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大数据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率先投入实战

27.04.2017  21:54

4月26日下午一点整,位于青岛市看守所的刑事审判法庭第八庭开始审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抢劫、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被告人依次被法警带入法庭。此案原审被告人多达9人,其中7人提出上诉,案件十分复杂,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姬广亮、吴鹏出席该案二审庭审。

案件的主犯黄某某落座后就把头歪向一边,翘起戴着脚镣的腿,摆出一副“毫不在乎”的神态,回答问题时总以“忘了”“不记得”“不想说了”为由,进行搪塞。而其他几名被告人也在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时,当庭以不同的理由为自己辩解。

与此同时,在距离此处340余公里的济南,山东省检察院视频指挥中心,被告人的表现、检察官的应对……庭审现场的一幕幕在大屏幕上同步直播,并传出清晰声音。虽未至现场,庭审实况皆尽收眼底。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林树果对此次远程庭审观摩指导,公诉一处“智囊团”对案件进行远程指挥监督,信息中心技术团队现场保障。

遇到难题“场外”求助、未在现场也能庭审观摩……这得益于山东省检察院研发的山东检察机关大数据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此次庭审,是这个系统首次投入应用实战。

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的个头小巧、用起来方便。庭审现场,出庭检察员首先逐一对原审被告人进行讯问,当讯问至被告人王某某时,其当庭辩称,没有卖给谭某某毒品,只是介绍谭某某向朱某某购买毒品。庭审中出现了紧急突发状况,出庭检察员迅速通过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向后方指挥人员发出求助信息:“被告人否认实施贩卖毒品行为,辩称系居间介绍买卖毒品,应如何应对,请指示”。贾富彬处长收到庭审现场传来的信息后,与庭审指挥人员立即进行了沟通,并通过该系统智能出庭支持模块迅速做出指示:“居间介绍者在毒品交易中处于中间人地位,不以牟利为要件;居中倒卖者属于毒品交易主体,直接参与毒品交易并从中获利。在接下来的讯问、质证、答辩中要注意王某某在购买毒品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购毒者对于毒品来源的认识问题”。

出庭检察员接收指示后,迅速调整讯问重点以及随后的质证答辩方案,针对其如何参与毒品交易,毒资来源、价格等事实,结合其原有供述及其他在案证据进行答辩,通过后方指挥人员与出庭人员的共同努力,该案最终顺利结束庭审。首次使用该系统的检察官姬广亮称:“有了这套系统,对我们出庭检察员来说就像是有了‘定心丸’,我们在出席疑难复杂案件时,不会觉得是‘单打独斗’,而是有强大的智囊团队,增加了我们出席法庭的底气和信心。同时,这套系统就像一双眼睛,紧盯着我们出庭的每个细节,让我们不敢有丝毫懈怠。”

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省公诉能力年”建设,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出庭指挥监督,省检察院公诉一处会同信息中心,在建设智慧公诉上下功夫,共同推进信息技术与公诉工作的深度融合,联合研发了山东检察机关大数据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

该系统部署在山东检察机关“检务云”平台上(检察工作网),利用“检务通”移动加密数据传输通道,配备高清视频摄像头和耳麦系统,可随时采集高清庭审视频、音像数据,将庭审现场情况即时传递回庭审指挥监督室,系统兼具图文传输、即时通讯和音视频直播等强大综合功能。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的智能出庭支持模块,后方指挥人员可选择使用文字、语音等多种方式与出庭公诉人进行联系,实现了对出庭公诉人讯问、质证、辩论的同步指挥指导和监督,为确保重大案件庭审效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据了解,该套系统集远程庭审指挥、决策支持、监督和观摩于一体,通过视频摄像头,检察长或公诉部门负责人无须到庭,即可通过指挥室大屏幕或办公电脑远程观看庭审实况,利用智能出庭支持模块的大数据辅助决策支持进行指挥指导和远程支援, 传送相关数据资料,指导公诉人准确应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也可对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另外,可以利用该系统组织开展全省、全市范围内的庭审观摩,发挥优秀公诉庭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促进交流提高。同时该系统配备了语音识别系统,可以自动生成出庭笔录。除以上功能外,该系统的智能出庭支持模块还专门配置了庭审辩护问题推送功能,可以自动提示与案件相关联问题,提示公诉人提前做好辩护观点的预判。

“通过这套系统,可以远程了解掌控庭审情况,将出庭的每个环节都展示在镜头之下,及时对出庭检察员进行远程支援,帮助出庭检察员准确应对律师的证据突袭和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为确保案件庭审效果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持,利用该系统开展庭审观摩,将对提高庭审质量必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贾富彬处长说。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林树果介绍,山东检察机关大数据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的应用,是山东省检察机关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智慧检察体系的成果之一。下一步,将在全省公诉部门推广使用,并将继续发挥信息化的优势,全面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