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湖景区频陷“放生门” 人大代表呼吁修法明令禁止

26.02.2016  10:28

  半个多月来,天下第一泉风景区大明湖景区陷入“放生门”,引发媒体集中关注的放生事件就有4起之多。25日,无奈之下的天下第一泉风景区决心修改景区管理规定,同时加强监管,争取杜绝市民盲目放生。记者采访也发现,景区放生行为目前处于没有法律法规监管的空白地带,市人大代表建议,应尽快修改法规,明确禁止到大明湖放生。

  现实困境 景区放生存在法律空白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大明湖是泉水湖,与一般的淡水水域不同。大明湖水温较低,而且基本是恒温的,放生进去的鱼类很难适应这个特殊环境,确实应该有所限制。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对于景区放生方面,相关规定是空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2015年12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其中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对放生行为进行限制。但遗憾的是,该草案总则中明确提到: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的内容主要针对捕捞行为,对个人放生行为未作要求。不仅如此,济南市渔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明告诉记者,《渔业法》偏重对渔业水域资源的保护,而大明湖属于景区,不是渔业水域。

  “针对大明湖饱受放生困扰这个事儿,景区跟我们进行过沟通,不过现在来看,确实存在法律空白。”李明表示。

  应对之策 政府修法严禁景区放生

  “景区这次下决心加强管理。”25日,天下第一泉风景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愈演愈烈的放生现象,景区深受其扰,决心先行修改景区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市民游客在大明湖水域放生。同时,制作一批警示牌,安装在大明湖沿线。景区安保部门也会增加巡逻,遇到放生行为会立即劝阻。

  景区管理规定毕竟不具有强制力量,景区也没有执法权。同时,大明湖新区入口多、客流量大,仅靠景区自身阻止放生,能有多大效果令人担心。

  对此,市人大代表傅强建议,将“禁止在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水域放生”写进《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管理的通告》,明确禁止到大明湖放生;同时,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让市民游客到黄河等普通水域放生,还大明湖一个清净。”

  大明湖“放生门”事件追溯

  2月8日

  20余名市民集体到大明湖新区放生。现场出动专业放生车,众人在僧人带领下集体诵经后,将大约50箱以鱼类为主的水生物倾倒进大明湖。

  2月18日

  有人以放生的名义在大明湖附近高价售卖鳄鱼龟。由于是外来物种,鳄鱼龟几乎没有天敌,放生后很容易伤害本土鱼类,甚至造成生态灾难。

  2月22日

  众多市民来到大明湖南岸,以每斤4.5元的价格购买鲤鱼和鲫鱼,集体将鱼儿放生到大明湖,千余尾鱼儿同时被倾倒在湖中,“场面颇为壮观”。

  2月24日

  网友在大明湖拍到有人放生非洲瓜蟾。非洲爪蟾易携带蛙壶菌,中国蛙一旦感染就是绝症,对生态环境威胁很大。另外,非洲爪蟾在野外很难存活。

倡议书

  各位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近期,大明湖景区盲目放生现象频发,严重威胁大明湖的生态环境。

  大明湖是天然湖泊,湖水由众泉汇集而成,水温经年恒温,且生态环境与其他江河湖海有所区别。一些外来物种一旦适应了这种环境,会在恒温环境下迅猛发展,加之许多放生人对外来物种侵害性不甚了解,所以有些“生态杀手”如巴西龟、鳄龟等被放生湖内,直接导致湖内其他生物的夭亡甚至灭绝。善意的放生在不经意之间演变成了杀生,一旦破坏了生物链条,大明湖的美景将直接受到危害。

  到那时,荷花的根茎被啃食,用于净化水质的鱼类遭残杀,美景不复见,清澈不复存。

  当您悠然自得地在诗情画意的优美湖畔畅游的时候;当您走在曲径通幽、溪桥相映、草木葱茏、瑞鸟翔集的景观里,闻着花香、听着鸟鸣,闲庭信步的时候……您可曾想过,这里,非常需要您的呵护!

  君是泉城人,泉是济南魂,言行讲文明,自当传佳韵;君非济南人,也爱济南魂,赏光从此过,历程无瘕痕;无论是何人,德道好出门,文明赢尊重,优雅助贤人,听劝不招损,谦让常开心。

  我们向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大明湖的生态环境,不到大明湖放生。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让大明湖水生态更加健康,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优美和谐!

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