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传真】产棉大县里的“棉铃虫”

24.06.2015  13:11

小编说

地处鲁西北平原的夏津县素有“银夏津”的美誉,棉花产业一直是夏津的支柱产业。但是,产棉的收益没有全部进到老百姓的钱包,被棉花协会的一只“棉铃虫”不断的侵吞蚕食。

2003年成立的棉花行业协会,是一个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为棉花企业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等职责。2011年就任棉花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的李惠林,却把棉花协会当成个人的“提款机”,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多次以打白条的形式公然贪污公款118000元、挪用公款172850元。2013年,经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德州市武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惠林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李惠林没有提出上诉。

十八个月贪污挪用公款290850元

月均16158元

这么多公款都去哪里了?

偿还个人做生意的债务

2000年,夏津县借助悠久的棉花种植优势,棉花产业快速发展,棉花加工业在全县遍地开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李惠林没有耐住寂寞,他想搭上夏津棉花产业快迅发展的列车,好好地赚上一笔。他闻风而动,将组织纪律抛在脑后,于2003年与他人合伙办起了一家提净棉加工厂。然而,理想虽然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他并没有像其他商人一样,赚的盆满钵盈。由于不擅经营,且又习惯大手大脚地花钱,他的厂子并不景气,不到一年的功夫,两个合伙人先后撤股退出。后来,厂子连年亏损,还欠了一屁股债。追债人的追债使得他无暇应对,这时他想起了国家,确切的说他想起了国家的钱。2011年、2012年他分六次以打白条的形式从夏津县棉花协会财务上挪用公款,来偿还自己做生意欠下的债,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也为自己走向犯罪增码加了重重的砝码。

 

为自己的“好心”还账

 


 

 

2010年,李惠林的一个同学托他给一个朋友的孩子安排工作,李惠林爽快地答应了,并提出向对方借50000元钱,还承诺如果事情办不了再把钱退回,言外之意就是如果把事办了钱就不退了。为了能给孩子找个正式工作,对方诚惶诚恐地答应了。拖了一年多,事情一直没有办成,钱却早就被他花光了。后来,对方的孩子自己考上了公务员,同学便多次要他退钱,李惠林便找各种理由推辞。最后,同学催得紧了,他又想到了国家,国家有钱!他就用打白条的形式从单位账上套出钱还给了人家。像类似的事情2011年也发生过一次,当时也是李惠林的一个朋友给了李20000元钱帮忙找工作,结果一样,钱花了,事没办,又用国家的钱堵上了这个窟窿。

甚至,朋友来找他借钱,他没有,就从棉花产业协会的账上支。亲戚做生意需要资金,找他帮忙,他也大大方方地从单位账上支……

为自己治病付款

                         

李惠林患有前列腺疾病,2011年底李惠林发病,去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检查诊断,2012年初在济南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泌尿外科住院治疗17天。去济南住院之前,李惠林如同在家里拿钱一样,理所当然地地打了一张白条,在棉花协会财务上预支了20000元,作为住院费用。出院以后,他又拿着医院出具的购买医疗用品所花费的68000元单据,轻轻松松地在棉花协会报了帐。据李惠林自己交待,他“报销”的这部分钱,是从县财政给棉花产业协会拨付的办公经费、棉花产业协会的房屋租赁,甚至还包括代收的破产清算棉厂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里“抽取”的。李惠林任棉花产业协会会长期间,协会人员工资因资金不足被连续拖欠二个月,以至造成多人到县委上访。据李惠林供述,至案发时,李惠林也没有将医保报销所用到的病例复印完全。李惠林在患病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不是国家优越的医保政策,而是简单、粗暴的用国家的钱“报销”了自己的医药费。最终他也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