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出狱30天再伸贼手 偷一台电脑仅卖300元

08.01.2016  11:00

  日前,济南市历下警方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已有3次盗窃前科的男子杨某刚出狱30天便重操旧业,干起了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的老本行。杨某在进行销赃时可谓十分“爽快”,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被他以300元的低价迅速出手。

  元旦假期刚过,在济南市科技市场、华强广场等几处电子产品聚集地,进货的商家和前来购物的顾客络绎不绝。1月4日下午14时许,一个提着背包的青年男子在各个商场的二手电脑柜台前来回溜达,不时鬼鬼祟祟地跟业主交谈。最终,男子在华强广场某二手电脑柜台处停了下来,从背包内取出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各一部交给这家店主,随后拿着店主给的钱匆匆离开。没走多远,男子便将空背包丢弃在了商场内的一处立柱旁。

  男子的这一系列举动,都没有逃过不远处历下公安分局便衣中队民警的眼睛。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可疑男子离开商场后,一路民警继续对其进行跟踪,另一路民警则上前询问与男子交易的店主,同时仔细检查男子丢弃在立柱旁的背包。经询问,二手电脑店主称男子以300元钱的低价卖给自己一台二手戴尔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但男子并没有提供这两样电子产品的购物发票。此时,民警在男子丢弃的背包中发现了暂住证、职业资格证、养老保险手册、献血证和一部放在包内隐蔽处的手机,这些证件和物品明显不是属于那名可疑男子的。民警由此判断,男子卖出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很可能是赃物,该男子有重大盗窃嫌疑。

  当晚18时许,该可疑男子进入花园路附近一家网吧上网,民警随即将其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31岁,泰安人)如实交代了盗窃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并进行销赃的犯罪事实。民警发现,嫌疑人杨某曾有过3次犯罪前科,均是因为盗窃,2015年11月30日才刚刚刑满释放。杨某称,自己出狱后先后找了几份工作,都因为好吃懒做而不了了之,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便有了重操旧业的打算。今年元旦前后,杨某先后2次在历下区姚家庄附近实施入室盗窃,共盗得笔记本电脑2台、手机一部。第一次盗窃所得的电脑被杨某以400元的价格在路边某摊贩处销赃,第二次盗得的电脑和手机也仅卖了300元钱。钱到手后,杨某本想到网吧轻松一下,没想到还没坐稳便被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