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山东"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14.3天

27.10.2017  07:56

    齐鲁网10月26日讯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前三季度水气环境质量状况,并解读山东落实京津冀及周边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细则。

    空气质量方面,前三季度,全省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同比分别下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09.1天,同比增加了14.3天。

    具体为,1-9月份,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5、103、24、3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1.3%、12.0%、31.4%、5.6%。SO2、NO2上半年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但PM2.5、PM10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57倍和1.47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09.1天,同比增加了14.3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8天,同比减少了1.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6.6%,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我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比全省平均下降幅度高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