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台县社会公益日:凝聚道德共识追求共同信仰

26.01.2015  16:49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百家经验】

  1月25日是星期天,新疆奇台县水磨河社区76岁的独居老人沈玉兰家里来了一群县第六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打扫卫生,清扫院中的积雪,陪老人聊天。沈玉兰高兴地说:“这些娃娃来了,我都高兴得不知道说啥了,真是些好娃娃。”

  从2014年3月起,奇台县将每月26日定为全县社会公益日。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的干部职工和个体经营户都将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服务活动。

  奇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艳萍介绍,全县每个人全年参加公益活动不能少于10次、48小时,开展公益活动还被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创建验收的内容,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参加公益活动情况被纳入诚信档案,作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形成全社会齐参与的良好局面

  “把公益日活动固定下来,就是对中国传统的一种传承和发扬,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公德水平的体现。”县委书记李新光说。

  近一年的时间里,奇台县各级领导带头示范,深入社会福利院、花卉基地、农户田间,带头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拥军优属大走访大慰问”等活动,使全县公益活动形成强大的声势。

  西北湾乡头屯村村民夏依马尔旦·麦敏还记得,去年7月26日,县领导走进他的家中。那几天,夏依马尔旦·麦敏家的油坊刚刚榨完油料,堆积如山的油渣还没来得及清理。顶着炎炎烈日,领导们拿起工具,一袋袋装起了油渣。领导们一边干活,一边与夏依马尔旦·麦敏聊天,倾听他的心声。当得知受环境所限而无法扩大再生产等情况后,领导建议他将作坊搬迁到食品工业园扩大再生产,县里将在有关方面给予扶持。

  夏依马尔旦·麦敏赞叹道:“没想到县里这么多领导都来我家帮着干活,更没想到他们马上就解决了我家的困难,让我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路。看来公益日活动真是个好活动。”

  半截沟镇老葛根村残疾人芦志伟听说每月26日是社会公益日的消息后,拿出自己不多的收入,主动要求资助中心学校2位残疾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他说:“我本人就是个残疾人,是党的好政策让我的日子好起来。我也要尽我所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新疆奇台人网的创办人王新寿虽然身患残疾,但他一直热衷公益活动。从帮助贫困生筹集学费,到为身患疾病的人募捐;从搭建百姓舞台的“奇台好声音”,到为大龄青年举办相亲大会,王新寿通过组织一场场爱心公益行动和社会活动,聚集着人气。

  在王新寿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网友加入到了这个民间爱心组织,每年帮扶的社会公益资金达7万元,先后帮助了近百名困难户。两年半的时间里,王新寿已经为网站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投入资金60多万元,虽然没有一分钱盈利,但收获的却是满满的感动和幸福。

  如今的奇台县,几乎每月的26日,都会确定一个社会公益日活动主题。3月“学雷锋、讲奉献”、4月“建设美丽奇台,人人都是主人翁”、5月“民族团结、从我做起”、6月“庆七一、促和谐”、7月“拥军优属大走访大慰问”、8月“金秋助学圆梦行动”、9月“我陪老人过节日”、10月“感恩伟大祖国”,以及11月、12月“去极端化”主题宣讲、送温暖等,最大限度地调动各个层面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文明素质在群众参与中获提升

  在奇台县街头,经常能看到这样一幕:臂戴袖章、手拿小红旗的年轻人在各主要交通路口站岗执勤,提醒行人和过往车辆注意交通信号灯。

  这是奇台县交通管理部门想出的一个新招:让学习驾照的年轻人先当交通协管员,在劝导别人的过程中,培养自己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兴奇驾校的张世鹏对参与这项活动深有体会:“在拿到驾照前,能够在街头协助警察维护交通,很有意义。这让我体会到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险性,以后开车上路要做个文明驾驶人。”

  个体工商户陈玉玲是公益日活动的大力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她说:“现在社会进步了,我们要借助公益日活动这个平台多做一些社会公益事业,给那些需要关爱的弱势群体增添力量、送去温暖。”

  奇台人网“我在你身边”爱心传递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先后开展网络“微公益”活动,呼吁网民为街道巡逻特警送清凉,为患重病特警队员胡尔马、最美回族养女吴雨飞、孝老爱亲好少年小哈尼等募集爱心捐款10余万元。

  李新光认为,文明养成,贵在坚持,贵在长效。唯有长抓不懈,持续推动,才能不断推动城市功能形象、市民文明素养、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唯有把文明的各个细节践行于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中,让文明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推动社会文明水平大提升。 (光明日报记者 王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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