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奇葩证明”有了硬杠杠 户籍民警称更有底气了!

15.08.2016  23:36

  11日,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下文,明确指出公安派出所下月起不再出具的14个事项证明。记者从济南警方了解到,文件还未下发到派出所。但有户籍民警坦言,有了详细的规范,以后拒开奇葩证明会更有底气。

  接到该消息后,记者立即联系了济南警方,得到的消息则是尚未收到相关的下发文件,但记者注意到,济南公安的官方微信转发了相关的新闻消息。

  “有了这个多部门下发的文件,以后遇到有人来开奇葩证明,我们也会更有底气。”一位户籍民警告诉记者,前些年,来开各种证明材料的市民很多,随着各种奇葩证明被媒体披露,从去年年底开始,来开证明的市民逐渐在减少,“相信有了这个标准,实际操作起来,会更便于民警操作。”

  该户籍民警介绍,之前,除了大家熟悉的证明“你妈是你妈”这种奇葩证明之外,很多证明都是非常琐碎的,最普通的就是更名证明和身份证号码升位证明。前一种,曾用名这一项在户口簿上就能体现出来,但是很多单位部门拘泥于形式,认为户口簿的扉页上有派出所盖章,而索引页上却没有,要求必须由户籍地派出所再出一个证明,来证明此事。而身份证号码从15位升至18位,有参照的统一变化标准,但也是因为各种部门的硬性要求,这种证明又被推到基层派出所。

  “我们注意到,这次新闻媒体报道的14个事项证明中,明确就指出不再开具更名证明和身份证号码升位证明。这样一来,会减轻基层派出所开具证明的不少压力。”相关户籍民警介绍,因为派出所日常工作中,有关身份证办理和户籍迁移的业务很多,“少了奇葩证明,会让民警有更多精力用在日常业务上,有利于节省警力资源。”

  记者了解到,虽然之前媒体报道过很多派出所拒绝“奇葩证明”的案例,但由于各地区的标准不一样,使得老百姓办理证明时,不知道哪些能办哪些不能办,基层民警也苦于没有参照标准。这次统一不再出具的14个事项证明中,不仅明确了派出所不予办理,可以出具的证明,还细化到应由哪个部门出具,可操作性更强了。

  但也有市民坦言,虽然有了这个新规,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证明需求,关键是如何减少由证明带来的“条条框框”,从根本上减少因各种奇葩证明给市民带来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