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女子骑电动车身亡续: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遭公交碾压
图为事故现场
女子在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快速行驶
公交监控拍下骑电动车女子与出租车撞击前的瞬间
虽然事故路段附近有明确的指示标志,但很多骑车人还是选择从机动车道飞驰
齐鲁网 济南10月12日讯 (记者 扈枫) 10月9日下午,济南山大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北150米处发生了一起车祸,一名四五十岁左右女性骑电动车先后与出租车、公交车发生碰撞后摔倒,女子当场死亡。今天下午,济南交警支队历下大队的民警就这起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历下交警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邓家骥介绍,10月9日下午15时01分,电动车驾驶人窦某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山大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北150米处时,电动车右侧车把与在路边停靠载客的出租车左后角发生碰撞,电动车向左侧倾斜。这时电动车左侧车把又恰巧撞到一辆公交车的右前轮后部,随即电动车及女子倒地。
根据尸检报告显示,公交车的右后轮碾压过死者窦某,而造成窦某死亡的原因为:交通工具作用致颅脑及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
虽然目前事故责任的认定工作还没有完全结束,但邓家骥表示窦某未按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肯定需要承担相关责任。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现场有明确的指示标牌,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区分开来,而非机动车道的路面也画有指示标志。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路段为双向4车道,人行道和和非机动车道设在右侧的辅道上。这条路段机非混行现象十分突出,不少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的市民都选择从机动车道行驶。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骑车行驶的市民,他表示之所以走机动车道是为了“有急事赶时间”,非机动车道“行人较多走不快”。
对于网上流传的“女子逆向行驶”,“女子曾与出租车及公交车发生过多次碰撞”等说法,邓家骥进行了否认。邓家骥表示,女子当时是由南至北行驶在马路东侧,事故发生时先与出租车发生碰撞,再与公交车发生碰撞后直接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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