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到弟弟所住宾馆“蹭澡”被电身亡

28.08.2017  12:12

  这两天,陕北小伙小梁只要一提到电热水器就害怕,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呢?

  原来,小梁在8月20日跟朋友入住到西安大兴路一家宾馆,21号清晨六点左右小梁的姐姐来到酒店准备带着小梁去看病,顺道洗澡时发生了意外。

  小梁:“当时我还睡着,我姐说要洗澡,没过多久我就听见摔倒的声音,我赶快打开卫生间的门,看到我姐靠在门上,手里还拿着花洒,我就赶紧移开花洒,结果我也被电了一下。我喊她,但她没有任何反应。”

  随后,小梁的朋友和宾馆老板打电话叫来120急救车把姐姐送到大兴医院进行抢救。

  医生告诉记者,人送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属于院前死亡。

  记者了找到大兴宾馆的老板。据了解,宾馆老板是在一年前从别人那里把宾馆接手过来的,至于电热水器用了多久,为何会漏电等问题,老板表示并不知道。

  宾馆的老板娘表示:“我老公进入卫生间时,电热水器插头并没有拔下,当时热水器水温显示只有三十几度,应该洗的比较着急。”在这个女老板看来,出事女子梁某来宾馆洗澡属于“蹭澡”。

  在小梁看来姐姐是在宾馆洗澡时身亡的,大兴宾馆应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郅旭鹏表示:“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管理人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不论伤者或是受损害的人是不是相应的消费者,是不是进行了实际的消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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