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山东省委常委林峰海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22.06.2017  15:37

  (原标题:新任山东省委常委林峰海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职务)6月21日上午,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林峰海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学习贯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的重要机遇,深刻领会和把握政治站位、重大成就、目标定位、战略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精神境界、思想境界、行动境界、工作境界和管党治党境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上来。要敢于担当、拼搏进取,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政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政法系统凝聚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占国传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志华、李娥、梁战光、高培香及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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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峰海同志主要简历

  林峰海,1962年6月生,山东栖霞人。山东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农学学士。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省委农工部体制政策处、省农委调研室工作。1992年6月起,历任省农委办公室副主任、生产建设处副处长、生产建设处处长、生产处处长,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处长。2001年1月任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2年12月任聊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6年11月起任聊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13年2月任聊城市委书记、市长。2013年3月任聊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5年2月起任临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7年2月任临沂市委书记。2017年6月在中共山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常委。

  九、十届省委委员。【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