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全市公证事业发展

20.10.2017  18:18

      近日,济宁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济宁银监分局出台《关于公证服务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的指导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共同保障公证服务金融工作健康发展。
      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加强司法行政、人民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定期召开沟通会、发布相关政策、制定业务指导性文件等措施,形成统一规范,不断创新公证服务方式和途径。加大公证服务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力度,不断丰富运用公证手段和机制防范、化解矛盾的载体和方法。
      建立公证信用信息沟通机制。各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应加强沟通,建立关联案件信息互通机制,预防虚假合同及规避法律的公证执行申请,保障金融案件的公正有序处理。公证机构应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公证公示、所有权保留公证公示,加强金融交易公证信息和公证信用记录、金融类公证的数据信息统计和分析,并与各金融服务企业及金融监管机关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建立预警研判和即时报告制度。适时对金融公证服务的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主要做法进行总结,对可能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风险点和关键点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研判,为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对可能造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苗头,以及发现存在重大洗钱、诈骗、非法集资等非法行为嫌疑的,及时通报金融监管部门,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