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召开环境监察工作会议

07.04.2015  21:31

  日前,威海市环保局召开了2015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了全市2014年主要工作,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了今年重点任务。各区市分管副局长、环境监察大队长和各分局局长、环境监察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了交流发言,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全市环境监察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环境监察工作新局面。          

  会议认为,2014年全市环境监察系统紧紧围绕 “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三条主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在日常环境监管方面,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200多人次,现场检查各类企业1500多家次。在环保专项行动方面,与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威海市2014年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先后组织200多人次,重点对各区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改造和脱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方面,组织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召开预防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先后与公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8次,2起案件企业法人和当事人被依法拘留,2起案件依法宣判。在规范执法方面,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拉动和环境监察比武活动,各区市局、分局7个代表队共40多人参加了比武活动,取得了演练与实战的双重效果。  

  会议指出,当前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还存在人员数量少、素质不高、基础条件差、执法能力弱等问题,与肩负的繁重执法任务不匹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担当,监管不到位,查处不严格,执法不规范,业务不精通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迫在眉睫。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新常态下环境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监管执法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史上最严”环保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环保部配套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典治污、向污染宣战的坚强决心,既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了强大保障,也对环境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充满期待,目前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议论的热点话题,各类媒体给与极大关注,群众的环境诉求越来越高,改善环境质量的期待越来越迫切,尤其是环保部门是否作为、执法是否严格,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我们要逐步适应这种新常态,深入思考和把握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会议要求,2015年要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国办通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各级环境监察队伍的职业化水平,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开创环境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一是要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突出环境问题独立调查,对当地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综合措施;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和重点污染源监察,以未批先建为重点,严肃查处一批违规建设项目;继续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每年按照30%的比例开展执法稽查;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重点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对各类违规项目、违章建筑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二是完善联勤联动执法机制。要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抓手,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积极调动各相关部门的力量,抓好突出问题的解决。要配合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实施,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对应予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的,要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迅速打响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一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及时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度。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尽快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2015年底前将方案报上一级政府备案。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和职业操守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2017年底前,所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进行全面培训。要积极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各区市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5月中旬前将各区市的建设方案报市局,争取我市所有区市移动执法系统今年全部安装到位。加强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充实加强县乡两级环境监察执法力量,建立健全乡镇环保机构,完善环保执法体系。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环境执法信息。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博和微信等网络平台的作用,主动邀请新闻媒体、环保公益组织、环保志愿者等参与环境执法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曝光一些环境违法的查处信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山东环保系统“五项禁令”,筑牢环境监察队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