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处罚休渔期违规渔船处罚再添新内容 史上最严

17.04.2017  16:59

   齐鲁网威海4月15讯 (记者 滕佳蕾)昨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发布威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政策。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威海市除钓具作业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其中主机功率110千瓦及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安装有射频识别基站的渔港内。休渔期间,渔船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严禁外省渔船在我市渔港停靠。

   违规渔船处罚再添新内容

   成史上最严

  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陈丕松介绍,今年对违规渔船的处罚,除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对扣减违规渔船燃油补贴的力度比去年更加严厉、更加具体、更加明确。

  除“捕捞渔船违反伏休规定进行捕捞一次的,扣减15%渔业油价补助,年内违反伏休规定进行捕捞两次及以上的,扣除100%渔业油价补助;养殖渔船从事捕捞的,扣减50%渔业油价补助”延续往年规定外,今年还增加了不少新的处罚办法,严厉制裁违规操作。

  未在5月1日12时前回船籍港停靠的,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5月15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的,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停泊地的,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3日内拒不改正的,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同时,今年伏休政策还规定,对特殊渔船违规的,将按“情节严重”规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纳入我省安全监管的特殊渔船一旦违规,吊销其船舶证件,按“三无”涉渔船舶处置。

  因伏休违法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市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渔业油价补助。

   休渔不是“封海”

   休渔期也可以吃到海鲜

  今年休渔期多了一个月,不少市民担心“封海”了,吃不到海鲜。但实际情况是,每年休渔期间,市场上仍有不少新鲜鱼。不少市民或许认为有人在违规捕捞。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吉光表示,休渔期间,市场上出现鱼类并不奇怪,休渔和“封海”并不是一个概念。休渔期间,不是所有的渔船都不能出海作业。按照往年国家伏季休渔制度规定,黄渤海海域休渔渔船主要是从事拖网、刺网、围网、耙刺、帆张网、定置网、笼壶、陷阱、杂渔具等作业类型的渔船,而从事钓具作业的渔船,休渔期间可以从事捕捞活动。

  休渔期间市场上出现新鲜鱼,其来源可能是从事钓钩等作业类型的非休渔渔船捕捞的渔获物,也可能是在伏休期间违规作业被依法查处渔船的渔获物或者外地流入威海市的新鲜渔获物、近海网箱及工厂化养殖的鱼、远洋渔船运回国内的渔获物、冷藏厂的鱼解冻后进入市场。

  “当然也不排除个别渔船违规偷捕的渔获物非法流入市场。”李吉光说,今年,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将联合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构建有效的市场监控网络,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水产品流通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收购、销售违规渔获物的行为,杜绝违规渔获物上市销售。对违规偷捕渔船,将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