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城市建设扬尘防治 工作情况的通报

10.11.2017  01:38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临沂市园林局:
    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17)》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截至9月底,全省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在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率98.4%,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84%;工期超过3个月的市政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率94.6%;全省核准渣土运输企业727家,纳入监管的渣土车13429辆,车辆密闭设施、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分别达99.8%、88.8%;全省实施深度保洁的主次干道面积17914.22万平方米,城市和县城主次干道机扫率89.4%、冲洗率82.5%、洒水率89.3%。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第三季度,全省各地
按照省厅部署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和检查暗访力度,尤其是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扎实做好迎检相关工作,成效显著。青岛市按照《青岛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导则》规定要求,开展全领域多层次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给予相关责任单位经济处罚和主体信用扣分,保持建筑工程扬尘治理高压态势。东营市制定印发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攻坚大检查,落实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济宁市严格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在落实包保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将处罚信息适时上传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临沂市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市拆迁工地督导巡查三十余次,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工地下发《市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督查办理通知单》,并跟踪督导整改。
   (二)完善落实扬尘防控工作机制。各地切实落实扬尘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补齐房屋拆除扬尘防控等工作短板,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威海市住建局牵头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将扬尘防治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部署、检查、考核,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济宁市建立实施防尘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及考核奖惩制度,组织防尘员业务培训班3期,对全市481名防尘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有效提高了防尘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临沂市严格执行《临沂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标准》《临沂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严格实行拆迁工地报备案制度,落实拆迁工地洒水降尘措施和四级网格化工作机制。潍坊市根据天气污染预警情况,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全市所有建筑、市政、房屋拆除工地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并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应急措施切实落实。
   (三)大力推广应用扬尘防治新技术。各地在建设扬尘防控中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进一步提升防控技术水平。青岛市建筑工地综合推广使用自动洗车机、防扬尘雾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噪音检测仪等新设备、新方法,不断提升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科技化含量。济宁市将268个在建建筑工地全部纳入系统监控,安装PM10监测微站321台,并与济宁市智慧环保监控平台联网,对全市在建工地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实现了建筑工地在线监控全覆盖,做到了线上监控与线下执法无缝对接。日照市区、莒县、五莲已完成建筑工地监控平台建设,对108个在建项目安装了141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未安装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聊城市下辖各县(市、区)监控平台均已建成,并与市级平台实现对接,实现了对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指标实时监控。
   (四)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管理。各地持续开展渣土运输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车辆各项违法违规行为。济南市继续开展“平槽行动”集中整治,会同公安交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无牌无证黑渣土车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撒漏、乱倒、野蛮行驶、抢闯信号和不按规定时限、路段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日照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区建筑渣土外运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建筑渣土运输监控全天候监管;组织开展了建筑堆场风险源排查摸底,市住建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渣土运输车辆采取昼夜巡查、流动检查,有效遏制渣土运输违规行为多发态势。德州市加快渣土车辆GPS定位监控系统建设,对运输车辆驶离场地、运输途中和倾倒地点实行全程跟踪检查,对渣土运输过程中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五)全面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各地积极推进机械环保洁作业,提升工作标准,全省城市道路保洁水平持续提升。济南市严格落实道路机械化作业“两冲七扫七洒”的作业流程,提高作业频次,重要的主次道路全天保持路面湿润,达到精准、精细保洁效果。日照市城市道路保洁逐步推进“以克论净”保洁模式,实施道路保洁分级管理、量化考核,提升城市道路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以机械化清扫为主,人工保洁为辅,全天巡回捡拾”的深度保洁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设扬尘防治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存在职权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二是7个京津冀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淄博、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5市尚未实现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米的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要求,其中,淄博市和菏泽市仅为44.30%和61%;相关各市尚未完成2017年9月底前“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规模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要求。三是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水平仍待提升,治理违规渣土运输措施手段偏软,处罚力度偏小。四是部分地市城市道路保洁机扫率仍然偏低,道路保洁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7年是《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落实建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扬尘防治政策标准体系,强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落实,加强土方外运、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落实监管,并加强信息调度,按时上报。各地要针对秋冬季气候、施工特点,按照省厅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全省建设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2017年底前全面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建筑工地“六项措施”、拆除工地“五项措施”。位于京津冀污染传输通道的7个城市,要严格落实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规模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检查暗访力度,突出重点、抓好整改、补齐短板。要对建成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及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违章建筑拆除等产生的暂时不能开工建设的裸露空置地块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因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省级检查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帐,明确责任措施,尽快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渣土运输扬尘防控。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加大整治力度;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资源化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建筑垃圾规范管理。
   四是全面推进深度保洁。要加快推进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无尘化作业;进一步拓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范围,从主干路向次干路延伸;要突出薄弱环节治理,将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作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机扫和洒水频次,力争2017年底前,全省城市、县城快速路、主次干路的车行道机扫、洒水率达到90%以上。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开辟专题栏目、领导访谈、社会焦点、曝光台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扬尘防治的良好舆论氛围。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建设工程、违规处置、撒漏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公开举报热线、网络举报、随手拍等方式,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建设扬尘治理工作。

附件1:全省城市建设扬尘治理工作2017年第3季度统计表

附件2:全省城市渣土运输和道路保洁工作2017年第3季度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