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 24小时受理举报

15.02.2017  16:35

  根据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和山东省会城市群及周边重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一部署,从今天起至3月15日,我市将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活动。

  此次专项督查将重点督查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2016年大气治理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情况、燃煤小锅炉“清零”情况、“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推进情况、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媒体曝光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环境问题。在督查期间,我市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7-2340261),24小时受理人民群众关于大气污染方面的来电举报,并对有关线索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