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在烟台受审被控受贿1132万 当庭痛哭悔罪

17.01.2015  19:48

  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6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业在担任中共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等七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其担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违规承揽项目提供帮助。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底至2012年10月,季建业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其中不仅通过妻子、女儿收受财物,还以低于市价5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处153平方米的墓穴。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最后陈述阶段,季建业表示认罪悔罪,感谢办案机关对他的挽救和教育,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深挖犯罪思想根源,认为自己是“突破了原则底线,迷失了权力界线,放松了思想防线”,三线失守导致自己走到今天的下场。说到痛处,季建业泣不成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庭审结束后,眼圈通红的季建业被法警带下。离开法庭时,眼圈依然通红的季建业再次向旁听席看去,他的两名亲属已是泪流满面。

  季建业表示,尊重法庭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