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科院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2.08.2016  19:19

8月9日上午,党组书记、院长刘建武主持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审议通过院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工作方案。

刘建武指出,《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中央印发的关于党内问责的重要党内法规;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严肃问责的重要举措。

刘建武强调,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学习计划。要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刻领会理解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意图,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党规党纪意识,要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风尚。

与会领导学习讨论后表示,要紧密联系自己实际,深学细照笃行《问责条例》。(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