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7年第二次集中学习

24.03.2017  23:13

按照《中共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计划》,3月23日,省法制办党组举行2017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体学习。办党组成员以轮流领读的方式,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他指出,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孟富强强调,要认真学习原文、熟悉法规,掌握新要求新精神,充分认识中央《规定》和《办法》,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意义。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出现个人漏报、瞒报现象,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按时保质的完成填报任务。

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副组长张学勇应邀到会指导。省法制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立军,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晓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继滨,副巡视员孙成文,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责任编辑: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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