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飞检察长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 实践、实践、再实践

04.02.2015  11:02

为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引向深入,2月3日上午,省检察院机关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交流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出席并接见参加交流发言的同志。省检察院领导、副厅级检察员及机关全体党员参加。
      吴鹏飞检察长在接见参加交流发言的同志时指出,这次学习交流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展示交流平台,既展示了自己,又展示了本部门工作,传递了工作正能量,讲得很好,通过这种互动式的交流学习,进一步深化了机关党员干部对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他强调,这次交流学习只是初步的,要不断努力地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把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把四中全会精神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真正让四中全会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学习交流会上,来自省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公诉一处、反贪局等支部的10名同志,紧密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以饱满的热情,从不同角度诠释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思考,畅谈了学习心得和体会,有思想、有感悟、有对策,体现了对全会精神的深刻领会,集中展示了机关各支部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丰富成果。参加交流学习会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次学习交流会主题鲜明、形式活泼、效果很好,对促进大家进一步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非常有帮助,必将有力地推动省院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再深入、再拓展。(文:李明 许德刚 摄影:黄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