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下发《通知》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1.11.2014  13:04

 

近日,省司法厅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推动法治山东建设。 《通知》指出,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着力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要深入学习和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着力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加深理解,系统把握,科学运用。 《通知》要求,要全面做好司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着力在发挥职能优势上下功夫。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法律六进”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守法。全面落实《法治山东建设纲要》,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二要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实施服务网络全覆盖等六大工程,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居)等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争取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我省法律服务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三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修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推动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规范法律援助程序,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四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五要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司法厅14项牵头、28项参与改革任务,加快改革进程。要加快推进劳教场所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型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深化狱务公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和标准。要争取与省编办、省财政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规范省、市、县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设立,明确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要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健全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推进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服务能力。要与省检察院共同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管理工作机制。六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重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的学法用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落实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规范执业行为。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组织领导,着力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认认真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研究,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入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计划,分专题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入脑入心、学深学透。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边学习边思考,深入研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任务,特别是涉及司法行政的有关职能和工作,必须逐项研究,提出贯彻意见措施。要大力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集中宣传、深入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