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暨2016年第八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

26.09.2016  14:38

  9月20日,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省水文局组织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暨2016年第八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党委书记隋家明同志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重要讲话;传达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管理条例(试行)>和<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规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的通知》精神;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带头遵规守纪,严明党的纪律”进行了交流发言。 

  针对“讲规矩,守纪律”,会议提出三方面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党的规矩和纪律。“讲规矩,守纪律”,必须要知道有哪些规矩和哪些纪律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讲规矩,守纪律”。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二要做到“讲规矩,守纪律”。“讲规矩、守纪律”是党对每个党员、干部的底线要求和刚性要求,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党员自然也是不合格的党员,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三要严格执纪监督。水文事业发展、单位和谐稳定、文明单位创建需要严格执纪监督,同时,严格执纪监督也是对个人的保护。执纪监督不严直接影响单位正气的树立,风气不正就会影响单位的稳定、同事之间的和谐,也会影响家庭的幸福。 

  关于文明单位创建问题,会议强调,一是文明单位创建时刻不能放松。文明单位创建不进则退,我们只有进一步改革创新,加快发展,把我们的工作做到位,才能保住我们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二是抓紧制定文明单位职工的行为准则。包括对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的约束,要言简意赅,明确应该作什么,不该作什么。细化《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明确责任,谁出问题谁负责;三是做好重点人员工作。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把离退休干部、借调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做细,传达好文件精神,以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好事办好。我们是全国文明单位,保持文明单位称号的根本目的是增强凝聚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激励大家更好地把工作做好,为山东水文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