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飞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 迅速传达学习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22.07.2016  23:06


 

7月22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山东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传达了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吴鹏飞检察长指出,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入新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对做好“十三五”时期的检察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全国“十三检”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分析了形势,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重要举措,主题鲜明、内涵深刻、重点突出,符合中央的决策部署,符合全国检察工作实际。我们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吴鹏飞检察长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落实会议精神。各级院领导干部和省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贯彻,带头落实,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各级院和省院各部门要在抓好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思考谋划好“十三五”时期各项检察工作,确保会议精神在山东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吴鹏飞检察长要求,要把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各项检察工作的科学思路和自觉行动,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深入地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更加有力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加全面地强化诉讼监督工作,更加坚定地深化升级“三项建设”,更加坚决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更加严格地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省检察院领导、厅级检察员,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