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滕州市局开展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26.03.2015  16:15

      3月16日-20日,枣庄滕州市局联合教育部门组成三个检查组,开展了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强化学校校长作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学校食堂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环境是否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彻底、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等。同时结合专项检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0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98份,对7家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下一步,将根据检查打分结果进行排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