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10周年 山东省投入323亿惠及1亿人次

23.08.2017  21:41

   大众网8月23日济南讯 当前,高考录取通知书正在陆续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备受社会关注。党报君了解到,今年恰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周年,近日山东各县区资助中心正式开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一直持续到9月12日。

  事实上,在山东,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十年来,山东省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研究生“三助”工作、社会资助等为辅助的全方位资助体系。

  各学段资助政策有哪些?

  在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对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资助标准分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在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的标准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按小学每生每年15元、初中每生每年20的标准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在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给于资助,资助标准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

  在高等教育阶段,高校在校生实行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校内和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此外,还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等政策。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培养单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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