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明年正式实施:第一胎晚育假保留

28.12.2015  10:03

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这意味着,“全面两孩”将正式于2016年1月1日也就是4天后,在全国落地实施,明年元旦以后生育第二胎的父母,都将享受这一政策。

今日表决通过的法律修正案,相比21日提交审议的草案,有数处重大修改。

保留生育第一胎的晚育假延长奖励

原本的人口计生法规定,晚婚晚育可以享受相应的延长休假或其他福利待遇,修正案草案取消了这一条,要求按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即生育两孩)生育子女的夫妻,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但在最终通过的修正案中,该表述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委员会在修法说明中指出,修改这一条的原因是“有些常委会委员、代表提出,这一规定不够清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换言之,这一修改可以理解为,生育一个子女,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婚姻法)的,同样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