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加快城区燃煤锅炉淘汰步伐

19.05.2015  12:18

  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宁阳县制定下发了《宁阳县关于分时段限期淘汰城区燃煤锅炉的通知》, 明确任务目标、工作原则、资金筹措、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在县城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突出抓好了“控煤烟、调结构、遏扬尘、治异味、抓尾气、抑油烟、促禁烧、提能力”八大工程。

  小型燃煤锅炉是制约宁阳县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因素,也是治理重点。为了彻底清除这一重要空气污染源,宁阳县近年来积极推进城区集中供暖,逐步淘汰小型燃煤锅炉,为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今年,把“对中心城区10吨/小时以下小型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列为县政府民办好实事之一,加大力度加以推进。宁阳县通源热力公司投资2.6亿元,铺设供热一级供热管15公里,二级供热管24公里,对西部城区实施了集中供热。供热单位有23家,取缔燃煤锅炉32台。宁阳县金明热电公司投资2.2亿元,实施县城东部城区循环水管网新建和原蒸汽管网“汽改水”工程。工程今年下半年供暖前完成后,供热能力将达到500万M2,新增供热单位12家,取缔燃煤锅炉14台。 

  截至目前,宁阳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关停。下一步将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对于锅炉整治淘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燃煤锅炉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在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安排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