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四项措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4.09.2015  12:13

 

  一是建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提供绩效管理制度保障。印发《宁阳县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宁阳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完善“先建制度、后分资金”、“一项资金、一项办法”等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管理并重的资金绩效管理模式。二是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计量化、科学化。初步建立部门自我评价、财政综合评价、绩效审计评价为一体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能、评价内容、评价目标,突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明确定量定性,按照指标的重要程度,赋予不同权重,确保评价数据收集处理的可操作性和公正性。三是拓展绩效管理范围,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按照“先试后推、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投资评审、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制度的有机结合,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推进,不断扩宽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四是探索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改进资金管理水平。建立政府领导领衔、社会广泛参与的“谁用款,谁负责”的绩效问责机制,对故意漏报、虚报、瞒报评价材料,绩效评价弄虚作假,或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都要进行问责,逐步形成“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改进部门预算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