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积极探索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12.06.2015  14:31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适应政府治理现代化要求,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模式改革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宁阳县财政局紧紧抓住国家出台支持政策的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会同发改、住建、水利、国土、交通、环保、教育等部门,共同推进PPP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该县已储备PPP项目14个,总投资额97.62亿元。其中,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洸河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海子河沿河景观综合治理4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多项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宁阳县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经过不懈努力,为推动全省财政系统PPP工作开展,探索出一条利用社会资本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建设的成功路径,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一、评估论证是前提。为确保政府履行合同义务,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宁阳县积极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充分借鉴“物有所值”(VFM)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要、责任风险分担、项目产出质量等要素,明确项目付费来源,把收益性项目作为PPP模式推广的重点,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优先选择收益稳定、投资规模大、长期合同关系清楚、技术发展成熟的项目,确保项目收益稳定,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二、规范采购奠基础。针对PPP项目采购需求比较复杂、难以一次性通过采购文件进行完整明确描述等情况,宁阳县制定了完备的采购方案,通过谈判不断修正和优化供给和需求,确保合作共赢。比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在采购环节无法单纯以价格进行竞争。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该县创新工作思路,采取适当延长特许经营权限等方式,满足项目管理和实施的需要。此外,为提高PPP项目采购的成功率,增加了资格预审、现场考察和答疑、采购结果公示等环节,将政府采购制度功能聚焦到“物有所值”的目标上来,达到“质量、价格、效率”的统一。

三、市场运作添活力。宁阳县注重选择专业资质好、技术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合作伙伴,涵盖大型上市公司和地方龙头企业,强大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大大降低了PPP项目的风险,为项目成功运营提供保障。同时,积极推进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确保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在可预期的稳定环境下,追求互利共赢目标的实现。截至目前,已成立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山东鲁鑫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宁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等五家项目公司,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全过程合作,共同承担风险,有力保障了PPP项目的成功运营。

四、契约理念架桥梁。PPP模式强调契约精神,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合同办事”,突破了传统的分工边界,构建了公共产品的新产权关系,是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和项目管理方式的变革。宁阳县在签订合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工程咨询顾问,全面充实队伍基础和人才结构,同时协调物价部门作为价格认定顾问,三方有机结合,既体现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又预留调整和变更空间,保证社会资本能够取得合理的回报率,实现了“1+1+1>3”的效果。

五、科学定价惠民生。宁阳县注重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规范科学定价机制,切实保护公众利益。创新采用价格上下限定价方法,每3-5年根据项目的收益率、运营维护成本、税收等指标重新确定价格。同时,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定期对公共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了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提高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效率,确保社会资本方“盈利但不暴利”,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受益。

六、透明监督稳运行。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益,应避免因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变更合同条款及领导变动造成的履诺风险。宁阳县注重转变观念,积极探讨采用政府监管机构与第三方合作的监督模式,以法律文本和合作协议为基础,对项目质量、价格、服务水平和财务等进行监督,解决市场失灵、公共服务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确保社会资本方履行义务,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