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查逮捕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540件896人

02.01.2020  13:30

12月31日上午,省检察院举办“山东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刘继祥出席发布会,就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

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孟宪伟主持发布会。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第四检察部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发布会。来自法制日报、中新社、检察日报、大众网等14家中央驻鲁新闻单位和省级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刘继祥指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中华民族未来、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5月13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快捕、快诉。通过提前介入,在侦查方向、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准确收集和固定证据。坚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专项行动实效。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共受理审查逮捕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540件896人,批准逮捕344件585人,逮捕率较去年同期上升约8个百分点,其中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262人、制售假药犯罪147人、制售伪劣产品、侵犯商标权犯罪138人;受理审查起诉641件1578人,提起公诉475件1010人,有力地震撼了犯罪。

刘继祥表示,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畅通沟通协调机制,着力构建联合打击合力。一是加强外部沟通,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机关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案件移送、疑难问题会商等合作渠道,及时将有关工作要求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推动形成打击合力。二是强化内部协作,各级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积极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接,对办案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转交本院公益诉讼部门,主动提供办案信息,协助完善公益诉讼程序,协同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三是健全常态化联动机制,以专项行动开展为契机,积极与相关行政执法、公安部门探索建立长期联动工作机制,共受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两法衔接”案件24件27人,经审查建议移送刑事案件21件24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0件12人。四是主动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根据办案中发现的涉案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发检察建议,专项活动以来,全省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115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帮助堵塞管理漏洞。五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媒体推荐专项行动报道素材,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晓光通报3起典型案例;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晓光,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张蕾分别就确保食药犯罪案件办案质量,行使追诉职能、实现全链条打击,与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衔接、形成合力等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此次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官方微博进行同步直播,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转播,截至目前,微博话题阅读量已达到3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