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全生产条例5月实施 领导干部失职将终身追责

29.03.2017  17:13

  在3月27日开班的山东省县(市、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题研讨班上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下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山东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的新特点,新问题,《条例》做出了不少新的规定。山东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提到,考核含金量不断提升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个突出特点,因失职发生安全事故,对相关领导干部将实行终身追责。

  据统计,从全国排名看,2016年山东省安全事故起数已从前一年的第四位降至第六位,事故死亡人数从前一年的第六位降至第八位,一些重点行业领域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事故多发、易发未能得到根本改变,较大以上事故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事故呈现出由高危行业、大企业向一般行业、中小微企业蔓延的趋势。“点多面广,任务重。”据山东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即便在这种形势下,依然有部分地方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认识很不到位。

  一方面,在经济下行背景下,有些地方财政吃紧,在落实关停整治措施时犹豫不决,对招商引资、新上项目把关不严,安全方面的论证更是忽视,甚至为存在明显隐患的项目开绿灯。此外,还存在处罚不严的问题。一组数据显示,去年全省行政处罚6852次,只有0.87%的出问题企业收到了应有的惩戒。

  另一方面,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总是落实不到位。相关负责人指出,调查显示,许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这两个业内最重要的规定都不清楚,更别说具体的安全措施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安全生产面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窘境,但现在完全不同了。据介绍,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成为最高领导人批示最多的领域,目前已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接近400余项法律法规组成的庞大体系。上述负责人提到,即将实施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望对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带来进一步改善。

  根据新条例,考核范围进一步扩大,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对于考核结果的运用更加重视:相关考核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文明办等各部门并向社会公开,与干部使用、文明创建等挂钩,增加了考核的含金量。

  据了解,下一阶段,将一些关键行业领域的转型升级和专项治理相结合成为重点。以化工企业为例,因结构性矛盾突出,这是我省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目前,全省177个县排查“三评级一评价”(安全评级、环保评级、节能评级、综合评价)企业7195家,其中已经完成6861家,以此为基础,其中评级为优的发展好,评级为中的提升好,评级为差的整改好,无法整改则将采取坚决关停的措施。(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