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校车等安全管理职责不清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7月28日讯(记者 吴军林)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应急厅了解到,6月中下旬,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带队,赴12个设区的市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他4市进行自查。
记者此前了解到,今年1到6月,山东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48起,死亡342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5.9%和30.5%,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定,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一年比一年好。
从今年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履职,检查监督,落实制度措施等方面逐步强化,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定,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一年比一年好。目前,山东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更加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出台《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级政府积极督促指导落实。16个设区的市都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出台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办法及安全生产巡查办法、约谈办法等一系列文件。
此外,山东在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改革统筹推进。从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等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等54项重点改革任务。充实加强安委会16个专业委员会,明确民航、铁路、电力、电信、邮政等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监管职责。全省建成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隧道施工等19个省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救援人员达到2185人。成立济南、青岛、淄博、济宁、泰安等五个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
从检查情况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还存在执法不严、法律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盲区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重大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检查发现,基层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问题,存在招人难、留人难,人员流动大,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较低的情况。基层反映,基层监管人员问责压力过大,调进安全监管岗位“如坐针毡”,调出之后“如释重负”,为避免被问责,就搞“运动式”、“留痕式”检查,既加重企业负担,也使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不深不细,流于形式。
当前还存在部分安全生产法定监管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比如,在农药化工、海洋牧场、校车、工程车辆、儿童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职责不清问题。机构改革后,应急部门与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还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权力责任不明等问题,亟需处理好“防”与“救”关系。目前全省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基本组建完成,但体制机制还没有理顺,“大应急”机制尚未形成。大部分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只是原安监局翻了个牌子,防汛、森林防火等专业人员还没有随着职能调整划转到位。
另外,有的部门及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重形式轻效果,方法简单,手段单一,普及面不深不广。有的部门对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不了解或了解不全,不知道应该履行哪些法定职责。个别企业缺乏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未将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检查发现,16个设区的市都存在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贯彻不力,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深入,缺乏系统性、有效性宣传普及。一些企业对法律知识宣传不够,企业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的能力较弱,甚至连应知应会的常识也知之不多。在调查问卷中,284位政府部门负责人全部答对的只有11人,不合格者高达70%;128位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中,全部答对的35人,仅占总数的29%,不合格比例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