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潍坊市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04.09.2014  18:38
 

济南市 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确定八项主题活动,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一是领导下基层调研民族工作,市政府领导调研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全市民族工作汇报,并就下一步民族工作做出研究和部署。二是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命名工作。评选和命名2014年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认真总结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关经验,大力宣传示范单位的先进事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做好为全市民族村(社区)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服务工作。为全市民族村(社区)建立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栏,聘请法律顾问,发放法律服务卡,完善提升纠纷调解室、法律服务室,并组织召开全市少数民族律师团成立大会。四是做好清真食品执法检查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集中进行一次清真食品执法检查,广泛宣传《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和《济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维护好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五是开展文化、法律、卫生“三服务”活动。为部分民族村(社区)图书室配备完善一批图书,组织济南市少数民族律师团开展法律咨询宣讲,组织市民族医院专家深入民族村(社区)开展医疗义诊活动。六是集中开展民族团结宣讲活动。到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学校、企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七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八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潍坊市 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联合下发通知,对9月份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出部署,重点开展六项主题活动:一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二是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现场推进会,调度工作,交流经验。三是深入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居、社区、学校、企业和人流量较大的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面对面地向各族群众开展宣讲活动。四是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实施“民生工程”相结合,为各族群众排忧解困。五是将宣传月活动与“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主题征文、“建设伟大祖国  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教育、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建国六十五周年庆祝等活动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六是组织好“八个一”活动。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