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局完善治理体系着力推进社会共治

04.06.2015  13:11

  近期以来,为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临沂市局注重激发每一个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和全社会的正能量,着力破解新的监管问题,致力打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执法、企业行业自律、社会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以最佳配合、最强合作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把宣传和应急管理科从食品协调督查科独立出来,制定专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新闻发布、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的能力;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在主流媒体定期刊播公益广告,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强化正面宣传,加大对“食安山东”建设、“守护舌尖安全”、“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合理引导公众消费。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完善治理体系,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建立农业投入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制度挂钩,把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企业发展牢牢捆绑,发挥其他领域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惩戒作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拓展公众诉求表达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借力12331投诉举报电话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体系,健全内部监督举报制度,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服务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应奖尽奖,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发挥行业组织和专家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指导和服务食品产业发展,监督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诉求,交流沟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作用,畅通服务渠道,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把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纳入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维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