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宗局举办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班

29.01.2016  15:30
 

1月27日,淄博市民宗局举办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班,对各区县民宗局分管领导和负责民族成份登记管理的工作人员共22人进行了系统培训。

淄博市民宗局民族科负责人结合传达省民委培训会议精神及各区县民宗局提报的具体问题,从我国民族识别与民族成份更改发展历程、民族成份更改的政策依据及发展过程、《管理办法》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与1990年《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相比的新变化、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解答、下一步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对《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对更改民族成份的年龄界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别、申请书与申请表格式、办理时限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对与会人员关于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还对区县民宗局深入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工作落实;二是要加强对《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镇办民宗助理培训班;三是要及时与基层公安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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