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宗教局多措并举推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扎实开展

03.08.2015  12:0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宗教界普法宣传工作,激发宗教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正能量的积极性,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主题,广泛组织开展了第四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有效提升了宗教界和宗教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维护和促进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逐渐成为新常态。

一是广泛深入动员。省宗教局按照国宗局要求,制定下发了活动通知,对全省“学习月”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全省“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宗教界普法联络员骨干培训班,邀请国家宗教局政法司相关领导进行专门授课。各市也相应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体系,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东营市开展了每个宗教活动场所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制作一块主题展板、举行一次法规与教规专题活动、信教群众人手一份政策法规明白纸的“四个一活动”,促进了“学习月”活动扎实推进。烟台市利用门户网站“在线服务平台”和心理咨询连接平台,借助市委“智慧大讲堂”和“同心大讲堂”,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济宁市“学习月”期间共悬挂宣传横幅52条、制作宣传展板61块、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印制宗教知识手册2000余本、为信教群众答疑解惑300余人次,有效扩大了活动的宣传范围。临沂市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发放宗教政策法规信息1万条,提升了活动的社会知晓度。滨州市在部分公众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滨州日报》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和知识”专栏,让社会各界了解宗教和宗教问题,知晓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淄博市淄川区在宗教教职人员中开展爱国爱教、遵规守法教育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评议表1000余份,查摆整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问题20余个,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回归宗教本真,有效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

三是广泛开展学习培训。青岛市举办了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暨信息员培训班,通过理论、法律、实践、现场教学四个板块,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系统讲解,增强了宗教界学法用法意识。枣庄市召开了宗教界“学习月”活动专题报告会,邀请市委讲师团作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辅导报告,提高了学习培训的效果。威海市举办了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分别就依法治国方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如何防范邪教侵蚀等内容作了系统深入讲解。德州市邀请国家宗教局政法司相关领导进行了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济南市、日照市开展了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积极宣扬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等法治理念,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及广大信教群众既做好公民、又做好教徒,助力营造和培育宗教界法治氛围。临沂市、滨州市分别开展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主题歌咏比赛、演讲比赛,深入阐释宗教教义思想中与社会主义道德法治相契合的内容和精神,弘扬了各宗教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团结和谐的优良传统。

四是注重“学习月”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的结合。一方面,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宗教系统“六五”普法相结合、与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相结合、与指导宗教团体抓好自身建设相结合,切实提高了“学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和谐寺观教堂主题创建、制止乱建乱塑宗教造像和私设聚会点等工作相结合,增强宗教界参与工作的主动性。此外,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各级还积极引导宗教界把开展“学习月”活动的自觉性转化为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道风、人才建设,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和民主办教水平,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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