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5年十起典型案例 六起“官”败诉

19.03.2016  22:54
昨日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5年全省十大典型行政案例。值得一提的是,这十件案例均为信息公开案,其中六起案件原告均胜诉,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败诉,四起案件则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鲁网3月19日讯 昨日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5年全省十大典型行政案例。值得一提的是,这十件案例均为信息公开案,其中六起案件原告均胜诉,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败诉,四起案件则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山东商报记者王茜)

   告赢了——申请公开航拍测绘图,被告知信息不存在

  2014年5月15日,袁某向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关于四方区双山村377号房屋及宅基地建筑层数、建筑结构、面积、具体位置的航拍测绘图”。2014年5月30日,市国土房管局作出告知书,告知袁某宅基地档案是该机关在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专业档案资料,查询该资料需到房地产档案馆缴费查询。袁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上述告知书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重新作出答复。2014年12月23日,市国土房管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袁某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袁某不服,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国土房管局提交的证据无法说明其在收到袁某的申请后,如何履行的检索义务,其提交的“情况说明”也无法表明市国土房管局具体的检索时间、检索范围、检索方法等,不能证明市国土房管局尽到了合理的检索义务。因此,市国土房管局在此基础上作出袁某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答复缺乏证据支持。故判决撤销市国土房管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照袁某的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被驳回——要求公开他人工资等信息法院认定驳回申请并无不当

  耿某向菏泽市人民政府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菏泽中院王某、王某某的行政编制、级别、工资收入、职务调动情况及邮编、联系方式等信息。菏泽市政府受理后,作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认为相关信息不在该机关掌握范围。耿某不服,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省政府以王某、王某某的行政编制、级别、工资收入、职务调动情况、邮编、联系方式等信息,不是菏泽市政府所掌握的信息,菏泽市政府的书面答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由,决定驳回耿某的行政复议申请。耿某不服该驳回复议申请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山东高院经审理认为,菏泽中院不是菏泽市政府的工作部门,菏泽中院王某、王某某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菏泽市政府对其没有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的权力,因此耿某要求公开二人的行政编制、级别、工资收入、职务调动情况、邮编、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属于菏泽市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省政府以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是菏泽市政府所掌握的信息,菏泽市政府作出告知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决定驳回耿某的复议申请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耿某的诉讼请求。


上半年山东外贸三大指标跑赢全国 本外币两指标创新高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值实现1.山东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