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

13.03.2017  23:19

 

  深入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

山东省林业厅厅长 刘均刚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生态山东、美丽山东的新期盼,也为全省林业建设谋划了新愿景、提出了新要求。

 

公园秋色

 

一、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森林是水库、钱库和粮库”“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等。这些重要思想和科学论断,成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林业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的重大意义。

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是补齐山东生态短板的迫切需要。国际上研究表明,一个地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且分布均匀,才能有效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目前,美国森林覆盖率为33%,日本67%,韩国64%,我国的福建省65.95%,浙江省59.07%,广东省51.26%。从我省来看,全省林木绿化率仅25%,不仅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也低于国际公认的保障生态安全基本标准。目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沙化荒漠化土地面积分别为2.2万平方千米、1.6万平方千米,合计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已成为制约我省加快发展的生态短板。加快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是补齐生态短板、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一个重要任务。

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是改善人居生态、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选择。在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方面,森林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首先,它是氧气的制造者和二氧化碳的消耗者,保持着大气中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平衡。监测表明,全省森林固定二氧化碳6.45亿吨,释放氧气总量2.52亿吨。其次,森林通过吸收同化、阻挡过滤有害气体,有效降低大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比如,我省森林每年仅吸收同化二氧化硫达到460万吨。再是,森林能吸附阻滞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固定地面沙尘,从而防止和减少扬沙天气,对净化空气、治理雾霾具有重要作用。监测表明,我省森林每年滞尘量在3800万吨以上。同时,树木分泌的挥发性物质,有杀菌和抑制细菌的作用,林内大量的负氧离子有助于促进人的身心健康。因此,改善人居生态、打造宜居环境,需要提高绿化水平。

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产业,不仅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效益,而且有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实现精准扶贫的最直接、最现实、最可持续、最具潜力的渠道和路径。从现实看,全省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农民有1700多万,一些林果大县农民林业收入占到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涌现出了一批农民人均林业年收入过5000元的县,过1万元的乡村,过10万元的农户。滨州市沾化区冬枣种植面积达50万亩以上,冬枣总产量达6亿斤,全县农民人均冬枣收入超过了8000元。蒙阴县蜜桃生产专业村占到70%,农民收入的80%来自蜜桃产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绿色林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还将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渠道。

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是加快国土绿化、加强林业建设的重要基础。经过建国60多年来持续开展造林绿化,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4400万亩,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是一个缺树少绿、林业生态建设相对滞后的省份,主要表现在: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质量不高,树种单一,老化退化严重;区域分布不均,重点区域绿化缓慢,有的处于无林少林状态;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基础建设薄弱,森林保护难度加大。目前,全省有宜林荒山荒地840多万亩,疏林和未成林地等低效林占到20%以上。必须加快植树造林、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才能为美丽山东建设提供良好生态支撑。

 

烟台山

 

二、坚持造管结合,增绿提质并重,着力搭建美丽山东的绿色框架

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的根本目的是加快造林绿化,补齐生态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为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加快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为重点,坚持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宜林荒山荒地全部绿化,新增造林绿化面积500万亩以上,全省林木绿化率达到27%,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林业发展体系,搭建起美丽山东的绿色框架。

实施山区森林生态修复工程,打造生态建设新高地。依托沿海防护林、长江淮河流域防护林等国家重点林业建设工程,以鲁中南山区、鲁东丘陵区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快宜林荒山荒坡荒滩造林绿化,实现有山皆绿。同时,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未利用土地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植被覆盖。加强对未成林地、疏林地补植补造和封禁封育,加快植被恢复。

实施退耕还果还林工程,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新渠道。按照全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和全省国土利用规划,对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土地、重要水源地15至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的耕地等开展退耕还果还林。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花则花、宜苗则苗,大力推行林果、林药、林苗、林菌等立体种植模式,提高综合效益。通过退耕还果还林工程,建设一批名特优新林果生产加工基地,提高名优林果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力争三年内退耕还果还林200万亩以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实施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打造农业生产新屏障。以鲁西南、鲁西北和鲁北平原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围绕提高基本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采用大网格、宽林带建设模式,建设高标准农田防护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种植树种上,优先选用深根系、窄冠幅树种,最大限度减少林木对农作物生长影响,实现林茂粮丰。在集中连片区域,支持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实现农田防护与木材生产有机结合。力争用三年时间,全省农田林网化率达到90%以上。

实施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打造绿色生态新通道。以高速公路、铁路和国省县道、主要河道为重点,全面绿化通道及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对进出鲁铁路、公路等通道和机场、车站、港口等重要区域,坚持一路一景规划、乔灌草花结合、常绿落叶并重,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新建道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绿化美化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2017—2019年,全省交通干线和主要河道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层次多样、多树种混交、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走廊。

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打造生态宜居新家园。把森林植被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功能多样原则,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尽可能不砍树、不推山、不填水,实现山水林田湖与城镇、乡村有机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大力开展环城生态林带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荒坡和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建设郊野森林公园,扩大绿地面积。大力推进城镇庭院绿化,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等绿化美化,认定一批示范性强的绿色单位、绿色校园、绿色社区、绿色军营和绿化先进单位。大力推进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村庄周围、闲置土地绿化,着力打造体现文化特色、彰显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融合一二三产业的绿色美丽新农村。启动以鲁中南和鲁东半岛地区为重点的山东森林城市群建设,开展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制定创建评价标准和实施意见,力争每年建成一批森林特色城镇、森林村居。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现林业发展方式新突破。针对沂蒙山区水土保持林、鲁东丘陵区水源涵养林和沿海防护林、鲁北盐碱地防护林、鲁西北农田防护林的分布状况和特点,科学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对老化、退化和低效林分别进行改造提升,精准提升森林多种功能,打造一批绿化、美化、彩化的景观林、康养林及多彩林带。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培育改造一批优质珍贵树种用材林。加强特色经济林建设管理,更新改造一批低产低效经济林。通过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现林业由粗放型外延式拓展向精准型内涵式提升,从而带动林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枣庄市环城绿道

 

三、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为“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增添新动能

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刻认识行动的重大意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导向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增强发展活力。

落实林业扶持政策。认真落实重点工程造林补助、造林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贴息贷款、森林保险保费补贴等林业扶持政策,对家庭林场、种植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给予补贴倾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林木种植等所得,依法按规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依法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育林基金。金融机构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符合涉农贷款等税收优惠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及捐资造林的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应准予按规定税前扣除。

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造林绿化是重要的公益事业,也是重要基础产业。要健全完善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各级要统筹林业资金,重点用于六大工程建设。有关工程项目建设要同步安排绿化资金,确保造林绿化有效开展。支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开展林业信贷担保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适当降低贷款门槛,提高抵押贷款比例,延长贷款周期。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对利用外资贷款造林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加强林业碳汇计量工作,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拓展造林融资渠道。加强各类涉林项目资金整合,综合实施破损山体治理、废弃矿坑治理、铁路沿线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促进植被恢复。

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切实保障造林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使植树者、养山人真正有长期打算并能放心放手增加投入。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着力推动林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开展林权流转。把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作为关键环节,积极培育林业经营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的森林和林木,可自愿向县级政府申请办理林木及相关权证,用于抵押贷款、流转、入股等。对参与荒山绿化的经营主体,在按照规划完成绿化任务的前提下,给予承包荒山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经营者,不超过3%的林地开发使用权,允许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生产服务等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开展政府向社会主体购买造林绿化、经营管护等林业服务,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地转为护林员。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创新义务植树尽责方式,建立“互联网+林业”等植树信息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各界和适龄公民通过捐资捐建、认管认养、爱绿宣传、购买碳汇等方式参与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探索建立多样化义务植树基地,推进村企结合、单位联合、军民共建等植树模式。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责任机制,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及其创面植树绿化和植被恢复。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绿化监督制度,需要绿化或恢复植被的各类工程项目,明确主管部门的绿化监管和植被恢复责任。全面落实宜林荒山荒地经营管理者限期绿化的主体责任,明确绿化范围、标准和时限,确保按期实现绿化美化。

建立绿化管护机制。严格执行《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落实森林、林地等生态红线制度、森林林木采伐审批制度、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林地占用征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逆转。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在重点林区全面实施以水灭火工程,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体系,实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专项治理工程。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农田林网护佑平原粮仓

 

四、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深入持久开展

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任务落实。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适宜造林绿化的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制定六大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绿化任务落实到地块、落实到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

强化检查考核。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造林绿化实绩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强化任务分解、指导督查、现场交流和考核通报,确保按期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行动成效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确保绿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困难立地造林、优良乡土树种选育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力度,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林业治山理念和适用技术。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进行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建立科技示范园,开展送科技下乡。加强智慧林业建设,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平台,运用林地“一张图”管理森林资源。强化造林绿化种苗保障,提高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

强化宣传引导。把宣传贯穿到“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全过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的重大意义、建设内容和政策措施,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造林行动中来。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一批造林绿化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有影响、可借鉴的绿化示范点,引领造林绿化行动深入持久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