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审批 勤廉发改:让每一项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

28.03.2015  20:13

3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的中国改革报在第一版头条,以《让每一项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为题,刊发了关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快“阳光审批、勤廉发改”电子政务建设的文章。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让每一项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经过一年多的开发完善,该委“阳光审批、勤廉发改”电子政务网已基本建成,三大系统、12个平台的主体工程将于今年4月全面完成,11个平台实现上线运行。

公开透明审批提速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务锋表示,电子政务网的开发建设是为了满足提高行政效能、实现科技防腐、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需要;该网是非涉密电子政务网,涉及山东发展改革委办公内网和山东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纵向网及互联网。“电子政务网运行后,项目的申报、受理、补正、征求意见、审查、公布等全部网上运行、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大幅度提高了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在此基础上,还加强纵横联动,努力削减前置审批、推行并联审批、推进网上核准,进一步优化服务。”张务锋说。

阳光审批、勤廉发改”是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的机关品牌,每一项权力都要在阳光下运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建设运营了以“一网、三系统、十二平台”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系统,建立完善了网上审批制度,规范网上审批流程,审批进展情况实现了“全天候”在线查询,大幅度提高了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据悉,行政审批、公文办理、政务大厅、决策参阅、监测预测等5个平台,以及项目信息平台中的重点项目管理子平台已于去年上线运行。电子监察、法制监督、专家管理等3个平台已开发完毕,在3月份完成上线运行。档案管理、项目稽查平台,以及项目信息平台中的投资项目信息子平台,目前正在抓紧完善,4月底可上线试运行,其中的投资项目信息子平台的应用,需先由潍坊市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广至全省17市。

实施细则重点突出

为保障“阳光审批、勤廉发改”系统的顺畅高效运行,按照电子政务网及其12个平台的性质和工作要求,需要制定系统整体运行的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审批等6个平台的实施细则。截至目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已起草了电子政务网运行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审批、公文办理、电子监察3个平台的运行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平台运行实施细则》规定,除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在行政审批平台运行办理外,包括电子及纸质文档的其它所有来文,都由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均在公文运转平台上运行。涉密公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登记,在涉密计算机上办理。对需山东省服务业办、区域办、对口支援办、铁路机场办阅办的文件,办公室直接批分至有关委领导及各办综合协调处(组),由该处(组)二次批办至各办非委领导的副主任和相关处(组)。办公室负责公文运转平台上各类公文办理的督查督办。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行文流程等要求实时调度办理情况,查询办理结果,对未按时办结的事项进行预警提醒。各处室办理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办公室秘书打印纸质公文稿纸或格式文书,随同主办处室报送的纸质公文正文一并送委领导签发;委领导书面签发后,由办公室秘书完成网上签发操作。委领导对文稿或格式文书如有修改意见,可直接在网上修改;也可书面退回办公室,由办公室秘书按程序反馈主办处室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签发流程。

行政审批平台运行实施细则》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办理依据、时限要求等做了详细说明,为单位申报项目、处室受理审查提供了方便。同时,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做出决定需要延期办理,或需要听证、行业咨询、委托评估、节能审查、专家评审、省政府研究审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应及时启动特殊程序”,并对各类特殊程序的启动、运转、时限、终止等做了详细规定。此外,根据山东省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权力清单,从工作时限方面对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做了进一步调整,着力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电子监察平台运行实施细则》明确,由监察室会同机关纪委负责对行政权力事项的网上运行过程进行电子监察,对违规行为进行督办或建议责任追究。电子监察平台与公文办理和行政审批两平台直接对接、实时监控,对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超时限、违反审批程序、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等违规行为,自动发出黄色预警或红色报警信号。当电子监察平台发出预警信号时,监察室会同机关纪委将通过督办提醒、诫勉谈话、严肃问责等方式追究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承办人的责任。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