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五项措施加强带薪休假管理

02.05.2018  19:41

为进一步加强带薪休假管理,保障职工带薪休假权利,近期,省审计厅出台有关规定,从五个方面对带薪休假管理进行规范,确保完成90%以上人员休假的任务目标。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召开厅属各单位考勤人员会进行部署,切实增强厅领导、处室单位负责人对带薪休假管理工作重视程度,在妥善处理工休关系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人数,促成领导带头休假、鼓励和支持职工休假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病事假管理。由人事处每季度对机关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并按照病假情况,核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人员。

三是严控调休程序。严格落实调休或放弃休假制度,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或放弃年休假的,需报送由分管厅领导或主要厅领导签字的《调休申请表》或《放弃休假申请表》;集中休假未休的,需逐日撰写工作日志;在外单位工作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休假证明,并由人事处每季度对调休情况公示一次。

四是严格审核未休假报酬。严格界定未休假原因,对因个人原因不休年假、事假超过应休假天数以及未按规定程序调休的人员,不予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人事处、机关纪委、财务处对厅属各单位的休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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