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审计局四项举措加强审计信息公开

30.06.2015  16:16

近年来,沂南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大了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行审计权力、项目计划、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审计”品牌,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推行审计权力公开。严格依照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确定了16项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并逐项列明行政权力行使的依据、权限、主管领导、人员分工、办理条件、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同时,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监督。

二是推行审计项目计划公开。每年年初将确定的审计项目以县委、县政府文件的形式印发到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及相关单位,公开审计的范围、重点和组织方式,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将所有项目落实到各审计组,各审计组逐个落实到人,并确定具体项目实施时间,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开,提高审计机关效能。

三是推行审计过程公开。在审计进点时,召开由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会议,将审计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操作流程、审计人员工作纪律等向被审计单位进行公开,实行双向承诺、相互监督,规范了审计业务流程。实行集体定案制度,审计组如实向审计业务会议汇报项目审计情况,审计业务会议在全面审理审计情况的基础上,集体审核把关,确定对审计事项的处理处罚及审计评价内容。

四是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定期由县审计局牵头,会同纪检、组织等部门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通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发现的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进行专题报告,有效防范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由纪委负责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题汇报或以《审计要情》的方式进行通报公开。(宋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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