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部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23.11.2015  18:59

      近日,临沂市普法办积极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宣传重点为: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宣传形式主要有十一项:一是12月4日当天各县区组织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市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于12月4日上午到部分县区调研集中宣传情况;二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举办学习宪法报告会,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专题学习宪法;三是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全市各类媒体,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五是各职能部门在政府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六是各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七是组织评选全省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八是在《临沂日报》刊发普法专版,全面回顾临沂“六五”普法情况;九是在《沂蒙晚报》刊登有关宪法内容;十是市普法办组织市直单位年度普法考试;各县区自行组织本地年度普法考试;十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市直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围绕法治临沂建设撰写法治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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