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助力婚姻家庭矛盾调处

14.06.2016  14:06

 

 

2013—2015年,德州市妇联系统接访的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分别为182件、242件、254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同期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分别有52603对、45394对、38724对,办理离婚手续的为10062对、10282对、11031对,离婚率逐年攀升。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导致未成年人出现心理障碍,甚至成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德州市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选取武城县、宁津县、禹城市作为试点,对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进行改革,特别是武城县法院作为全省工作试点,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一、转变 家事审判 工作理念

以往接到家事纠纷案件,法院采用审理财产案件的理念和方式进行审理,没有充分考虑家事纠纷的伦理性、情感性、私密性等特征,不利于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在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效果也不理想。试点工作启动以后,武城县法院首先转变家事审判的工作理念,遵循调解优先原则,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坚持“劝和为主、劝离为辅”,由家事调查员走访当事人邻居、亲属、工作单位,了解具体状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书,综合评定双方到底属于“婚姻危机”还是“婚姻死亡”,决定调解方向。对于“婚姻危机”类离婚案件,推行冷静期制度,创造性地制作了“修复感情、挽救婚姻计划书”,法官指导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制定修复感情的措施、步骤和时间表,法院给予一至四个月的期限,由该方当事人做出挽救婚姻的努力,计划书中的措施及执行情况,作为考量当事人是否愿意维系婚姻、法院是否准许离婚的重要依据。对于“婚姻死亡”类离婚案件,通过调解缓和矛盾,实现和平分手,消除离婚后双方因抚养费、探视权等产生纠纷的隐患,并为当事人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疏导,尽量减少婚姻解体对心理造成的伤害。自今年4月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武城县法院对92起家事纠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其中9起离婚案件经调解双方和好,13起案件经调解达成一致,未进入诉讼程序,法院立案的家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40%。

二、改革 家事案件审理 方式

一是庭审模式由“对抗式”变为“修复式”。 在审理家事案件时,打破原有的对抗式、诉辩式审理方式,将“调解”作为家事纠纷的主要处理方式,贯穿庭审的始终,通过调解,化解家庭矛盾,达到夫妻感情修复、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目的。武城县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坚持以情感为纽带,创新使用在离婚案件的庭审现场播放当事人的结婚录像等方式,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感动点,努力实现对婚姻双方情绪的安抚和感情的修复。 二是 庭审 环境由“法庭式”变为“家庭式”。 配备家事审判庭、家事调解室、儿童托管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家事审判庭采用圆桌式布局,家事调解室使用“家庭客厅式”布置方式,在儿童托管室摆放儿童玩具,努力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气氛,突出“家庭化”、轻松温馨等特点,整体环境更人性化,也更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凸显浓厚的家庭调和氛围。 三是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 庭审坚持当事人亲自到庭原则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意愿,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为给未成年人争取更有利的成长环境,武城县法院设置了单面镜调查室,法官通过观察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亲疏感,更科学、客观的判断未成年人抚养权归属问题。为打击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避免当事人恶意隐瞒财产,武城县法院在全省首创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遵循强制申报、如实申报、保密三项原则,离婚当事双方必须在指定期限内作好财产申报,如审查发现申报不实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直接判决少分或不分财产,为离婚诉讼中处于弱势的女性当事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创新 家事纠纷调处 机制

一是成立 专门的 家事审判庭。 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的特殊性,武城县法院设置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法庭,下设三个家事审判合议庭,选取生活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的法官,审理包括婚姻、赡养、抚养、继承在内的全部家事纠纷。目前已立案54起。 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法院、妇联、司法、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为主、各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综合解决机制,创新了家事纠纷解决模式。组建了以法律工作者、乡镇司法所长以及村(社区)治安综治员为主要成员的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团队,接受法院委托对婚姻家庭类案件当事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调解。吸收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员组成心理咨询团队,接受法官委托,对有需要的当事人开展心理咨询、疏导。与社会心理咨询专业机构合作,对辅助团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化解家事纠纷的能力。 三是 构建 以“家和平台”家事网上工作室为主的三级综合调解体系。 初级为村(社区),每个村(社区)以综治员为基础,选任一到两名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同时担任家事纠纷信息员,运用“家和平台”APP收集信息,发现矛盾第一时间上报网上工作室,由家事法官结合情况发出工作指令;二级为社会联动联调组织,协调乡镇、民政、妇联、团委、关工委等职能部门根据矛盾纠纷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三级为特约调解委员会,由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社会爱心人士等20 余人组成,专职从事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诉前引导和调解工作。武城县法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争取专项资金60万元,确保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德州市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以来,探索、创新多项举措,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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