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依法拆除12家土小企业

13.04.2015  14:16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莒南县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近日,莒南县组织联合执法组,依法对大店镇12家土小企业进行清理拆除。

  3月19日,大店镇集合镇班子成员、工作区书记、莒南县组织环保、安监、公安、供电所、国土、工商、大店党委等单位,出动工作人员40多人,动用大型吊车3辆,组成2个拆迁“土小”企业工作小组,对全镇12家“土小”企业进行集中拆除。   

  此次拆除的“土小”企业多为生产工艺落后,污染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石粉厂。针对“土小”企业其隐蔽性强、工艺简单、反弹快这一特点,今后将采取每周一巡查的做法,防止土小企业“死灰复燃”,时刻保持对“土小”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