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与5家银行签协议服务企业发展

20.05.2016  09:07

  5月19日下午,山东省工商局与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5家金融机构在济南签署《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今后,各方将在搭建信息互通互联平台、推进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提高年报公示率、缓解企业融资难等方面进行合作。

  记者了解到,工商系统将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设立企业信息查询、警示企业查询等栏目,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息查询服务;依托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库,鼓励银行开发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经营者可到银行网点提交注册登记申请,由网点工作人员初步整理其申请资料,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工商系统将向金融机构提供持有“驰、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正常年报等优质企业名单以及提供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企业名单,金融机构在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能有效降低社会金融风险。此外,工商部门将指导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提醒前来开户或办理业务的客户,按时进行年报公示,或提供代办年报服务,避免市场主体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其信用评价并最终影响生产经营活动。

  协议签订后,5家银行将在全省各个网点进行培训以及试运行。今后,各银行将按照约定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登记代办、营业执照代领、年报报送、免费咨询代理服务;与部分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双卡融合模式,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金融卡互融。建立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归集、数据互通,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同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对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建立失信惩戒和联动响应机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共同推进山东省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还将就小微企业提供专门信贷支持。